重庆市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教育部考试中心下发的《关于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243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师〔2015〕18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市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4月19-24日;
现场审核时间:4月19-26日(周末除外,详见附件一);网上缴费截止时间:4月28日;
考试时间:2016年5月21-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对象
(一)基本条件。报名参加重庆市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需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重庆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渝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3.具备符合教师从事教师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条件。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历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成绩条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在2年有效期内的考生。
三、报名及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考区、面试类别、面试科目(附件五),完成其他信息录入。
特别提示: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将在重庆科技学院进行,考生只能选择“重庆科技学院” 考区报名,其它考区不接收“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面试的报考。
(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持以下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所选考区接受资格审核:
1.户籍在重庆市内的已毕业考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材料原件(户口本、主副页)和复印件;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考生需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人事档案关系在重庆市内的市外户籍考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考生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由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出具档案证明(附件二)。
3.重庆市内普通院校全日制在校考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考生本人学生证和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附件三)。
面试报名确认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三)网上缴费。现场确认通过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教师资格考试收费主体及标准的通知》(渝价〔2015〕322号)相关规定,我市面试报考费为280元。
(四)5月16日至22日,考生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现场审核点见附件一。
四、面试内容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下发的面试测评系统。
(三)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中职文化课类别考生面试与高中类别一致,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的考生面试时,需加试专业知识概述,时间5分钟。
8.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四)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五)面试大纲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参照《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中职考试大纲(试行)》执行(附件六),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教材(附件七)。
五、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6年6月20日登录网站(www.ntce.cn)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后的结果由当地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七、合格证明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统一安排,从2015年下半年起将不再打印、补办、下发纸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改由考生自行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注:考生在查询合格证明时,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两项信息即可,“准考证号”信息可以不用输入。)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 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2015年下半年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16年上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三)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四)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附件一:重庆市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现场确认点 |
附件二:档案证明(范本) |
附件三:学籍证明(范本) |
附件四: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 |
附件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
附件六: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大纲(试行) |
附件七: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教材 |
附件八: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银行列表 |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1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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