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布的《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的公告》得知,上海2016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如下:
现场确认需采集指纹信息,须由考生本人前来。
1.现场确认时间:12月16日、17日、19日、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共4天。
2.现场确认地址:卢湾高级中学(斜土路885号)卢湾教育文体中心一楼。
注2:现场不提供修改信息服务。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本市户籍社会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学历需同时携带专科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户口本原件(本市集体户口提供户籍证明原件)。
(2)外省市户籍工作单位在本市的社会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学历需同时携带专科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2013年6月30日前相关机构颁发的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cw9开头)及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或2013年7月1日后相关机构颁发的有效上海市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户籍未迁至本市的也可报考)大三(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大四)以上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②学生证或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或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中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印有“学生证”或“研究生证”字样的校园卡可作为学生证或研究生证使用,其他校园卡不作认可)。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三(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大四)以上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提供材料同(3)。
(5)选报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另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注3:考生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身份证遗失的,可提供本人临时身份证(已去办理,尚未取得的,可提供临时身份证办理回执资料)或社保卡或驾照或军官证或带有身份证号码的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
(2)考生学生证遗失的,可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3)考生学历证书遗失的,可提供学校学历证书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并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
4.采集考生指纹。将指纹输入面试测评系统,用作考生面试签到身份确认。
友情提示:
1.现场无复印服务,请考生预先按要求准备齐全复印资料。
2.现场无停车位,请考生不要驾车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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