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内容如下: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考前3天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或微信小程序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为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考试前,请各位考生按准考证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再提前20分钟到达面试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为绿码且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未到访过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
四、为避免影响考试,到访过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瑞丽等)的考生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面试当天,以上考生需提供14天隔离证明和考试前7天内(2021年5月10日及以后)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考前避免到中高风险地区,避免到人群集聚区域,避免接触有可疑症状者。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医并报告。考试当天,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面试考点、参加面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用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妥善处置。
七、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人已认真阅读《云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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