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试题 |
第 5 页:参考答案 |
二、案例分析题(答案要点)
30.(1)该材料反映出教师在处理学生关系上存在的职业道德问题。违背了尊重和热爱学生和廉洁从教的道德要求。(2)教师向学生推销自己的书,把学生当做自己牟利的对象,表明了我们的一些教师已经受到市场经济唯利是图思想的影响,使师生关系变味,对学生产生了消极的影响。(3)教师以考试作诱饵,威胁学生买书,事实上已经超出了自由、自愿的范围,是以权谋私的行为。(4)不允许学生借书,并要追究出借人的责任,更是一种蛮横的、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违背了依法执教的职业道德要求。
31.(1)李老师私自拆阅学生高某信件的行为和在班会上宣读高某信件的行为是不正确的。因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2)李老师的解释不正确,因为李老师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职责,但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必须建立在尊重学生人格、平等相待的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是教师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不能借口教育和爱护学生而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本案例中,李老师不适当的教育方式对学生高某的离家出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2.(1)这故事告诉我们这样一个社会哲理:双赢思维是一种基于互敬、需求互惠的思考框架和心意。目的是为了获得更丰盛的机会、财富和资源,而非你死我活的敌对式竞争。
(2)读了这个故事,我受益颇深。
双赢既非损人利己,亦非损己利人。我们工作的伙伴及家庭成员都要从互相依赖的角度来思考(是“我们”而非“我”)。双赢思维鼓励我们共同解决问题,并协助个人找到互惠的解决办法,是信息、力量、认可和报酬的分享。
助人者自助。社会的发展使人们之间的交往变得更加频繁而深入,合作、互利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显示重要作用。孤家寡人是不可能成功的,因而,一个人要想在自己的事业中取得成功,一定要广结善缘,乐于助人,在帮助别人获得成功的同时,自己也获得成功——达到“双赢”的功效!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提出教师之间要“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这就是告诉我们教师,任何一所学校,全体教师必须本着双赢的思维,齐心协力,才能完成学校教书育人的重任。虽说广大教师的工作目标和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教师之间是平等的同志关系。但不能否认,在现实生活中,教师之间、教师与领导之间、教师与辅导人员之间还存在着一些矛盾。对此教职工之间应该提倡同心同德、团结协作、敬业乐群的双赢理念。教师之间无论是在思想上、业务上、工作上还是生活上,都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尊重,尊重对方的自尊心,尊重对方的劳动,增进彼此的理解和信任,树立同行相亲、相助的新风尚。
三、写作题
33.【参考范文】
是责任,更是一种良心
在汶川地震发生后,一个名字叫范美忠的都江堰普通教师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与那些不顾及自己生命来保住学生的性命的老师相比,社会对范美忠最大的关注点则在于在面对危险时他暴露了人的本性,或者说不叫人的本性,而是人性中最弱的一点。范美忠并不把自己的行为定位为道德的缺陷,反而将自己的行为说成是提供给社会作为分析道德与人性的案例。“范跑跑”也许并不是个别现象,却被很多人当做是个例来研究。
人性与责任在危难时该如何抉择或者说是否有必要来抉择?不禁让人想到在地震中报道的另一条新闻:在地震中有这样一对夫妻,在地震发生时丈夫只大喊了一声“地震了”便独自跑到楼下,等他安全时才想到妻子,转而去救自己的妻子。在这件小事情上,我们看到了丈夫第一次的举动体现了人性,而当他返回的那一刻,他已将责任看重于生命,原来责任可以如此高贵。
正如很多人所说的那样:解放军的职责就是在国家遇到困难时来保卫国家和人民的安稳;医生的职责就是救死扶伤;教师的职责就是教书育人……每个人都是社会群体中的个人,彼此互相依赖互相帮助。
解放军不能因为随时而来的余震而畏缩不前,医生也不能因为大灾过后必有大疫而不履行救死扶伤的责任;而作为一个老师,当一群学生把你当成是一个信赖者,当一群家长把你当成是孩子的保护者时,你却独自逃脱。每个人都有最人性的一面,就像一个即将饿死的乞丐不会因为另一个也饥饿的人放弃自己获得的食物一样,可贵的是他可以在维系自己的生命的同时分一半或者几分之一去救助另一个生命,前者是人性,而后者是责任,一份对社会、对同伴的责任。
在大家还在讨论教师职责时,一条由陕西省汉中市勉县教育局6月2日出台的新规定引起了更多人的参与讨论:今年高考期间,碰上余震发生时,在场的3名监考老师要负责考场内考生的疏散工作,不能先于学生撤离考场。监考老师都要保证将全部学生疏散完毕后方能离开,违反规定者将遭到停职或开除的处理。而现在,当我们再来想由事件本身所引出的这个规定时,不禁觉得用法律法规等形式来限制或制止住的行为可能也就体现不出人性与责任了。因为二者都不是法律法规等所限制和能限制的。换句话说,用相关的制度能限制的也就不叫人性了。
重新翻看事件本身,范美忠本身的逃跑也许并不可恨,因为每个人都有求生欲,每个人都有利已心理,甚至可以说不可能每个人都那么伟大,可恨的是他之后“洋洋自得”地在天涯论坛上发表的那篇《那一刻地动山摇——5.12汶川地震亲历记》的帖子,宣扬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是在挑战中国的传统道德观。而且在文章最后表白:“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此文一出,引来一片哗然。人性与责任在很大程度上是相互矛盾的,可是当它们同时出现于同一个事件或者同一个人身上时,我们似乎才觉得这个人是完整的人。想到几年前的安徽阜阳假奶粉事件、南京冠生园月饼事件等,当一个人的人性超过了他的责任时,一个人开始失去了自己,也失去了世界。争论还在继续,可是通过范美忠事件也让我们开始了自我的反省,如果事情发生在我们身上,我们会做第二个“范跑跑”吗?责任在你的生命中究竟占到了多大的比率——让每个人反思吧。
相关推荐: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