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教师资格考试 > 模拟试题 > 综合素质 > 正文

2014教师资格《中学综合素质》考前冲刺试题(1)

来源:考试吧 2014-10-16 14:37:01 要考试,上考试吧! 教师资格万题库
考试吧为您整理了“2014教师资格《中学综合素质》考前冲刺试题(1)”,方便广大考生备考!
第 1 页:单项选择题
第 4 页:材料分析题
第 5 页:写作题

  二、材料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26前不久,在XX学校见到一位教师给一名学生脖子上挂了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数学23分,语文46分”。这个学生耷拉着脑袋,满眼泪花。对此你有何看法?请从教师职业道德和教师义务方面分析教师的行为。

  参考解析

  答案要点:(1)这个老师的做法违反了教师职业道德要求中的“关爱学生”。(分析)

  (2)没有正确履行教师的义务,法律规定,教师有六大义务,这种做法违反了其中的遵纪守法义务、思想教育义务、尊重学生人格义务及保护学生权利义务等。(分析)

  27某市路南区某小学教师崔某在学校放学后,义务为其班级学生张某补习数学。该生属于习惯性不听讲,不守纪律的学生。经多次提醒劝告不听,并顶撞教师,情急之下,崔老师用手掐了该生的左脸。事后,该生的父亲大闹学校,并带来当地“焦点透视”节目组的记者进行采访、曝光,大肆渲染。路南区教育局迫于媒体的压力,局长当即拍板:对该教师马上解聘,并赔偿学生损失费3000元,要求该学校有关领导作出严肃的检查,并通报全市各级学校就此事展开讨论,自查反省,引以为戒。

  问题:结合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该案例。

  参考解析

  案例中的教师义务为学生补课,但是因为学生不听话,掐了该生的左脸,其后其父大闲学校,导致该教师被开除。首先,教师的做法是不正确的,不应该侵犯学生的人身权;其次,学生父亲的行为过激,作为教师有教育学生的权利,家校应该形成合力;最后,教育局开除该教师的行为欠妥当,虽然教师有错误,但应以批评教育为主。

  此外,我国《教师法》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师可以通过正当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相关推荐:

  2014教师资格《中学综合素质》高频考点速记汇总

  2014年教师资格《中学综合素质》预测试卷汇总

  2014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统考)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中学综合素质
共计380课时
讲义已上传
19856人在学
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
共计550课时
讲义已上传
48797人在学
小学综合素质
共计118课时
讲义已上传
22020人在学
小学教育知识与能力
共计630课时
讲义已上传
38639人在学
幼儿综合素质
共计399课时
讲义已上传
34431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版权声明:如果教师资格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教师资格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教师资格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教师资格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教师报名查分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