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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材料分析题
1.周某,女,26岁,某市第三聋哑学校教师。1996年11月11日,第三聋哑学校以周某因个人问题影响了工作为由,口头通知其离开教学岗位。周某于1996年12月1日向所在区教委申诉,期间又于12月6日、l2月17日两次向政府信访办申诉。区教委12月17日上午接区信访办电话通知后,下午派人与申请人一同去第三聋哑学校处理此事,形成“解决周某工作问题”的会议记录,并在周某的再三催问下,于1997年1月15日以“某区教委人事科”名义做出“关于第三聋哑学校周某工作问题的处理意见”。处理意见要求周某到第三聋哑学校上班,工作由学校安排,周某要服从分配和管理,上岗后单位按规定给予工资。1997年1月29日,周某以区教委处理意见违反《市教师申诉办法》为由,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1997年3月4日,区人民政府做出复议决定,认为: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区教委对周某的申诉,应依据《市教师申诉办法》的规定予以解决。
结合材料,谈谈教师应当如何使用行政申诉和行政复议。
2.某学校在1999年发生了一起学校女教师在学生脸上刺字的骇人听闻的事件。该校某班一位学生发现其文具盒中的10元钱在课间不见了,遂报告班主任。班主任把学生王某叫来询问,王某不承认偷拿同学的钱。批评训斥过程中,该教师用锥子在王某脸上刺了一个“贼”字,并抹上红墨水。事件发生后,引起极大震动。该教师受到开除处分。学校和该教师共同承担了6万元的赔偿金。司法机关根据该教师事后的态度和对学生王某造成的损害,决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请你分析材料中法律关系的类型;此案提及的法律关系的主体、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此案涉及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3.某校学生马超学习成绩不好,守纪情况也差。一天,他在教学楼内玩球,故意将一个价值300元的吊灯打坏,学校在查明事实经过后,依据学校有关“损坏公物要赔偿和罚款”的规章制度,对马超做出三点处理决定:一是给予警告处分;二是照价赔偿吊灯;三是罚款300元。对此,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均未感到不妥当。该校在全校师生大会上以此事为材料,大谈依法治校、从严治校的重要性。
对此做法,你认为是否妥当?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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