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面向社会认定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工作时间安排(第二阶段)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地 点 |
备 注 |
4月27日(周日) |
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 |
以准考证为准 |
9:00-11:00 教育学 14:00-16:00 教育心理学 |
4月30日(周三) |
通过天津日报发布教学能力考试报名公告 |
|
|
5月6-9日下午17:00 (周二至周五4天) |
|
网上交费时间可延续至5月10日17:00 | |
5月15日9:00-17日17:00(周四至周六3天) |
拟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3种教师资格的人员网上打印教学能力考试准考证 |
|
|
5月18日(周日) |
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考试 |
以准考证为准 |
9:00-11:00 |
5月下旬 |
教学能力考试合格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表,并参加体检 |
天津市县级以上医院(二级甲等及以上) |
体检人须空腹、带身份证、粘有照片的体检表、体检费 |
5月底之前 |
申请人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级别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
|
|
6月中旬 |
申请人提出认定申请、提交相关认定材料,领取受理通知书 |
高级中学及以上在市行政许可中心 (河东区顺驰桥下) |
必须本人到场提交材料 |
6月底 |
申请人到各级认定机构领取认定结果和资格证书 |
高级中学及以上在市行政许可中心教委窗口 |
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受理通知书 |
注:根据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流程,将依次发布每一阶段工作的具体时间和办法,申请人可陆续登录www.tjgspx.cn查询相关信息。(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相关事项,请申请人自行与天津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3215219)。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