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伊州教传〔2019〕37号)要求,现将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尼勒克县(不含兵团),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其中包括在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岗位上工作的在编专任教师、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及各级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类人员应符合以下4个条件: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一)身份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019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三)学历条件
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第七条规定的学历条件。
(四)教育教学能力及其它相关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普通话水平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语文课二级甲等及以上)。
3.教育学、心理学要求: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成绩、教育实习成绩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类毕业申请人员须参加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并且两科考试成绩合格(成绩有效期2年)。
4.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科门类不一致的申请人员,应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工作要求
(一)减证便民。凡无法律依据提交的证明一律取消。包括:按期毕业证明、师范生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等级验证证明等。
(二)各学校需及时将今年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和要求向教师宣传和公布。确保各级各类学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及时、方便地参加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三)请各学校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督促没有教师资格证的老师,尤其是2018年新聘特岗教师、县聘教师按时取得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未按时取得者按规定予以辞退,请务必高度重视。
(四)本通知未作规定的,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执行。
附件:尼勒克县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
尼勒克县教育局
2019年4月27日
附件:
尼勒克县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
一、报名及确认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2019年6月10日,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系统每天的开放时间为7:00—24:00(因特殊情况中教师资格网需要维护关网时间除外)。
2、网上申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在2019年6月11日-2019年6月13日到尼勒克县教育局人事办(410室)确认信息,网上报名必须现场确认方可生效,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弃权。
3、报名数据确认后,符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统一安排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测试和体检。
二、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核验通过申请人携带:
(1)1张蓝底1寸照片,与上传照片一致,参加能力测试人员需缴纳测试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非师范毕业生携带《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期两年)。
2、核验未通过申请人携带:
(1)请根据系统提示信息,选择“录入证书”或“无法核验的学历”等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现场人工核验确认。
(2)提供未核验成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蓝底1寸照片(与上传照片一致)一张,参加能力测试人员需缴纳测试费。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测试时间:2019年6月18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测试形式:模拟课堂。
3、测试内容:自备三个与申请教师资格对应学段的课题教案,每课题教案准备3份共9份。如申请小学语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准备三个不同的小学语文教案,并一式3份。所准备教案出自的学段与所申请教师资格学段不一致或教案数量不足9份的,不予参加讲课。教案交由专家评审组随机抽取其中一个教案进行讲课。
4、测试时间:10---15分钟。
5、测试地点:尼勒克县教育局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间:2019年6月20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体检要求:空腹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3、体检医院及地点:尼勒克县人民医院。
五、收费
1、师范类毕业不在岗、跨学段、跨学科、非师范类毕业申请人员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共计190元,其中报名费10元,测试费180元。
2、体检费体检当天由医院收取。
六、发证时间及地点:2019年7月10日,尼勒克县教育局410室,联系电话:0999-4622429。
温馨提示:
申请注册,进入网报系统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仔细阅读“须知”,再从“报名”端口进入,认定系统逐一对学历、考试、普通话等信息验证通过,按照系统提示完成认定申请。注:请下载《个人承诺书》并按照个人承诺书中的说明进行操作。
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考试、普通话信息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出示相关证件原件。网上申报认定系统验证不通过的,务必根据要求上传有关证件的电子扫描件,并在现场确认出示有关证件的原件,如不按要求上传的,耽误认定,后果自负。
个人简历每人至少要填写两条,申请人所留电话必须保持畅通。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要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接公安机关核查。申请人获得教师资格一年内对有无犯罪记录情况核查,核查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按《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尼勒克县教育局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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