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喀什地区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喀什地区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教育部《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公告》要求,自治区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区2020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新教传〔2020〕85号),为做好喀什地区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予以认定:
1.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学校属地在喀什地区)且申请认定学段、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面试均合格),且符合以下任意条件之一的人员:
(1)具有喀什地区户籍或持有喀什地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在喀什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3)驻喀什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4)在喀什地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含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在喀什地区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相应的师范生政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以下人员本次不予认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公告》要求,在我区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不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时,再组织实施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
1.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
2.师范、非师范教育类历届毕业生;
3.已有教师资格证且再次申请其他学段、学科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
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第三章第七条规定的学历条件。
(三)申请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遁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三、时间安排
喀什地区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开网时间:5月12日-7月5日(中国教师资格网需要维护关网时间除外)。
四、工作任务
结合喀什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地区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及应届毕业生所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5月12日-5月21日;线上审核材料时间:6月8日-6月20日;证书打印时间:6月21日-7月5日。
2.各县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5月12日-5月21日;线上审核材料时间:6月8日-6月20日;证书打印时间:6月21日-7月5日。请各县市教育局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后台认定,教师资格证书打印、发放等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数据信息、人员花名册、工作总结等材料报送至地区师资培训管理中心。
3.喀什大学、喀什地区中等职业学校:负责本校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的网报和线上初步审查工作。网上报名时间:5月12日-5月21日;线上审核材料时间:6月8日-6月12日;两所院校要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应届毕业生网上报名,认真对申请人员线上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初审,于6月1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地区师资培训管理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教育局要科学研判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制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通过采取线上审核材料等办法,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全有序、万无一失。
(二)已参加“2018年上半年至2019年下半年”各批次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即已通过《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或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成绩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三)各县市教育局要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帮助考生及时了解新政策、新要求。
(四)减证便民。取消申请教师资格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核验无误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五)各县市教育局要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严格把握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条件,认真审核申请人员所提供的材料,把好质量关。
联系人:桑 莹 0998-2523972
喀什地区教育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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