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得知,辽宁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时间如下:
面试时间与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8年1月6日至7 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地点。
1.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设在各市,面试地点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2.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中等职业教师资格面试,面试地点由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确定。
面试内容与形式
(一)面试内容。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如需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相关面试信息,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
(二)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单独命题,不使用测评系统抽题。
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备教材,现场确认时提交给工作人员,面试程序为:
(1)考官指定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为面试内容。
(2)考生讲课10分钟。
(3)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共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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