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发的《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出,我省将通过实施五大工程,推进五项改革,健全五项制度,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重点开展十五项工作
实施教师队伍建设五大工程,即基础教育教师素质提升工程、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工程、高等教育领军人才建设工程、教师教育改革工程、农村教师安居工程。推进教师管理制度五项改革,即推进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改革、推进教师资源配置管理改革、推进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改革、推进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改革、推进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五项制度,即完善教师参与治校治学制度、强化教师工资保障制度、建立教师社会保障制度、健全教师表彰奖励制度、探索民办学校教师权益保障制度。
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
《意见》强调,要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重要内容,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
此外,我省还将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依法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要着力解决师德师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的教师,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
据悉,在教育队伍建设方面,我省将实施教师队伍建设系列工程。其中,基础教育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中,推进小学教师学历专科化、初中教师学历本科化,部分高中教师学历学位达到教育硕士或研究生水平。
在幼儿教育和学前教育方面,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和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积极稳妥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引导招生培养与教师岗位需求有效衔接。
学前教育以补足配齐为重点,加强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严格实施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执行幼儿园新任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书上岗制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幼儿园教师要限期参加考试、依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期满仍未取得任教资格的,必须依法清理退出。具有其他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转岗到幼儿园工作,应在上岗前接受教育部门组织的学前教育专业培训。
教师资格证将不再一考定终身
今后,教师资格证将不再一考定终身。我省将严格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制度,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标准。
同时,为推进教师资源配置管理改革,我省规定,今后城镇学校新进教师原则上先到农村学校任教2年,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评选特级教师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公办教师严禁校外兼职
为规范教师教学行为,《意见》提出将推进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严禁简单用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评价中小学教师。严禁公办、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校外办班,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科研学术规范,健全学术不端行为惩治查处机制,规范高等学校教师兼职兼薪。
此外,为保障强化教师工资,我省要求各地要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保障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继续实施和完善特殊津贴政策,并逐步提高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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