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 加强教师考核管理
中新网9月3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3日召开发布会公布201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及发布教师队伍建设有关政策。会议指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为严格教师准入,加强教师考核管理,提高教师队伍质量和水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会议介绍,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试点,是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工作任务,也是2010年确定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重点项目。目的在于严把教师入口关、畅通出口关,健全教师管理机制,提高教师队伍质量。
会议指出,中国于1993年颁布《教师法》,1995年颁布《教师资格条例》,2000年颁布《<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初步形成教师资格制度框架。截止2012年底,共有约2500万人次取得教师资格。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现行教师资格制度存在教师资格学历标准偏低、教师资格认定缺乏严格把关机制等不适应的方面,全面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迫在眉睫。
会议进一步指出,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国家制定教师资格标准,提高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和品行要求。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
会议提出,2012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严格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教育部党组的高度重视和精心部署安排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试点于2011年在浙江、湖北两省率先启动,2012年扩大到河北、上海、海南、广西等6省(区、市),到目前已如期完成试点任务,取得显著成效。
会议要求,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是:一是统一了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二是完善考试科目设置,突出对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考查;三是将考试命题和考务组织交给专业化的教育考试机构承担;四是师范毕业生不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统一纳入考试范围;五是破除教师资格终身制,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加强对教师师德表现、培训学时和工作业绩的考核。
会议介绍,试点期间,共平稳组织4次全国性考试,6省参加考试人数28.08万人,通过7.72万人,通过率27.5%。各试点省考试秩序井然,安全平稳,社会反响良好。与此同时,6个试点省分别选取1-2个地级市开展了定期注册试点。共有66个区县4706所中小学的18.9万教师申请首次注册,通过率99.2%,不予注册或暂缓注册了一批不合格教师。参与改革的广大教师反映,注册程序方便简单,不考试,不收费,注册条件以师德表现、年度考核和培训情况为主要依据,没有额外增加教师负担。
会议强调,从各方面反映的情况看,大家比较一致地认为,教师资格考试改革与定期注册试点,是教师队伍建设领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改革,严格了教师职业准入,破除了教师资格终身制,对于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和教师管理产生了积极的政策联动效应,扩大了优质教师资源的增量,盘活了现有教师资源的存量,有力地促进了教师队伍质量和水平的提升。改革试点主要取得了如下成效:
1. 提高了教师职业准入门槛。由国家制订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标准和考试大纲,提高了教师职业准入的素质要求,改变了以往考试因标准不统一、成绩不互认而造成证书含金量不高的情况。改革前,各试点省考试通过率普遍较高,一般在70%以上;试点后,教师资格考试对标准的把握更加严格,总体通过率降至27%左右,提升了教师资格考试的社会声誉,提高了教师队伍的来源质量。
2. 提升了教师资格考试的公正性、权威性和安全性。由专业化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笔试和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规范了考务管理,创新了考试形式,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和纸笔考试相结合。按照高考的要求来组织教师资格考试的命题和考务工作,改变了以往考试中存在的考试和认定不分、组织不够规范的现象,增强了教师资格考试的社会公信力。
3. 突出了对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考查。改革前的考试仅考查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改革后增设了综合素质、学科教学能力的考查。改革前知识性考题超过60%,改革后考查实践能力的题目超过60%。大量一线优秀教师参加命题工作,广泛使用案例分析、教学活动设计等多种特色题型,重点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利于择优选拔乐教、适教人员取得教师资格。
4. 激发了师范院校教师教育改革的动力。师范生进入教师资格考试范围,对师范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倒逼机制。试点省师范院校已经开始着手整合教师教育资源,调整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推进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对师范生教育实践能力培养,以考促改的局面初步形成。
5. 为教师全员培训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将教师完成5年一周期360培训学时作为定期注册的必备条件,推动了教师全员培训的大规模开展,维护了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的权益。试点地区教师普遍由“要我学”变为“我要学”,主动学习和寻求专业发展的热情明显提高。
6. 加强了对在编在岗教师的定期考核和严格管理。定期注册改革帮助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摸清了教师队伍的底数,规范了教师资格证书管理,推进了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结合定期注册工作,提出了师德考核的总要求,各地制定了针对当前突出问题的师德考核标准,并完善了教育教学业绩的考核办法。建立了覆盖全国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信息管理系统,为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决策提供了可靠数据和信息。
会议指出,教师资格考试改革与定期注册试点的顺利推进,为下一步逐步推开此项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教师函〔2013〕2号),决定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新增山西、安徽、山东、贵州4个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省份达到10个。新增的4个省同时各选择1个地级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
会议强调,为确保扩大试点工作平稳顺利推进,教育部于近期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作为扩大改革试点工作的政策指导文件。在两个《暂行办法》中,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分别做出了全面的政策规定。
相关推荐:
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学章节核心考点精粹汇总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