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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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统考笔试考试11月3日。考试方式采用上机考试和纸笔考试,随机编排试场,每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报名。下半年报名时间为9月9至16日。
报考条件
(一)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中等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五)在校应届毕业生在最后一个学年,可以持毕业证明书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详情
考试科目及日程安排
日期时间 |
11月3日(星期日) | ||
类别 | 上午 | 下午 | 下午 |
9:00-11:00 | 13:00-15:00 | 16:00-18:00 | |
幼儿园教师 | 综合素质(幼儿园)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
小学教师 | 综合素质(小学)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
初级中学教师 | 综合素质(中学)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高级中学教师 (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 |
综合素质(中学)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 | 综合素质(中学)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流程
(一)报名时间内,考生登陆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网上报名。考生登陆后经过注册,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照,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考生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对本人报名信息自行修改。
(二)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户口簿)、学历证明(或在校学籍证明)等材料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到所选定考区报名信息确认点接受现场审核、缴纳报名考试费并签订报考诚信承诺书。
(三)现场审核期间,各市考试院(招考办)将对考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要求考生对相关信息(含身份、学历、报考科目等信息以及诚信考试承诺、缴费凭证等)进行现场核对确认。
(四)审核时如发现信息有误,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重新到报名点进行确认、审核等项工作。考生在审核确认时,须在现场打印的《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名。考生报名审核信息一经提交,各项信息将不能更改。
(五)未经现场审核确认、未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本次报名无效。
相关问题答疑
问:教师资格考试的对象是哪些人?
答:省内所有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 2012年(含)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2年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问:教师资格考试采用什么考试方式?
答: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采用计算机考试和纸笔考试两种方式。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和科目二均采用计算机考试,初中、高中和中职类别的所有的笔试科目均采用纸笔考试。笔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才能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考生通过抽题、备课、试讲、答辩等环节,完成面试。
问: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主要题型有哪些?
答:笔试的题型分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为四选一的选择题,主观题包括简答题、论述题、解答题、材料分析题、课例分析题、诊断题、辨析题、教学设计题、活动设计题。
问:原参加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里学考试单科、双科成绩合格者,如何衔接?
答: (1)原参加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单科成绩合格者,可免试科目二(幼儿园《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初级(高级)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中等职业《教育知识与能力》。(2)原参加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里学考试两科成绩均合格者,可直接报名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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