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1月6日至12日,考生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ntce.cn/)网上报名。考生登陆后经过注册,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照,选择考区(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在11个设区市及华北油田中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二)1月13日至15日(每天 8:30- 12:00 ,14:00- 17:00 ),考生持相关材料原件到网报时所选择的市接受现场审核并签订报名信息确认单(审核点名单见附件2)。所在市有多个现场确认点的,考生可自行选择其中任意一个。考生不得跨市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确认。未经现场确认的人员,当次报考无效。
各类考生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如下:
1.户籍在河北的考生
(1)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
2.人事关系在河北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
3.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三)1月13日至17日,考生再次登录报名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注:考生通过审核后即可缴费,逾期不缴费者报名无效)。可支付银行包括: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农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北京银行、邮政银行、华夏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上海银行、银联支付。
二、报名入口
三、报考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北。
(二)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 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中等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的学校共有47所(附件1),不具备办学资质学校的毕业生不得报考),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 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河北省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学校所在地报考。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相关推荐: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