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教育局转发《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2014]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局、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教师资格考试的政策宣传工作,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全市2014年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二、报名地点与时间。全市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点设在安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育才路校区)。本次报名范围为已取得相应学历的社会人员(安康户籍或在安就业人员)和驻安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职人员凭二代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在安就业人员凭安康市内企事业单位就业协议并经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属地人事部门签章)和学历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学校为单位集中报名。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2月25—3月5日。
三、培训与考试安排。根据《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进行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培训使用省教育厅指定的教学大纲和教材,采用集中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安康学院负责对申请参加高中(含职中)、初中教师资格考试人员进行培训;安康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对申请参加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进行培训。教师资格理论知识培训时间为2014年3月5日报到,3月6日—13日培训。全省基础理论考试时间为2014年4月20日(星期日),所有考生于4月17-19日在安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领取准考证。全市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于5月17至18日在安康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原安师)举行。
四、有关要求
1.教师资格考试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四科);二是教师专业技能考试。教育基础理论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相应层次的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专业技能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申请人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注册。
2.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成绩三年内有效。首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须参加全部学科的理论考试。凡参加2012、2013年全省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单科成绩合格证的考生成绩继续有效,只需参加不合格科目的考试。以前年度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成绩一律无效。
3.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其申请的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与本人提交学历的专业保持相同或相近。
4.严明工作纪律。各承办机构要认真领会教师资格考试有关文件精神,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切实履行职责。考试费用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严禁乱收费。
联系人及电话:
市教育局:陈晓靖 冯纪清 电话:3216119
安康学院:张冲
电话: 3219167 13992598816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彭晓静
电话:3112987 13700259884
安康市教育局
2014年1月6日
安康市2014年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安排
一.报名培训及理论考试
1.2月25日-3月5日,凭二代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外来人口须同时提供用工协议)、毕业证书和本人免冠小二寸照片6张在安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参加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报名,电话:3219167。
2.3月6日-13日,申请中学(含职中)教师资格人员参加安康学院组织的培训,电话:3219167.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参加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培训,电话:3112987。
3. 4月20日,参加全省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5月上旬省教育厅网站自行打印成绩单。
4. 5月10-14日,考试合格人员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完成网报并到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
二.提交材料。5月11-15日,申请人向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安康学院继教院)提交相关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报名确认后下载,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来人口须同时提供用工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或学历核查结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7.《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证明》原件。
8.《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三.技能考试。5月17-18日,在安康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员分学段分学科进行教师专业技能考试。申请人员持身份证和理论考试准考证报名,自备申请资格种类的教材1-2册到抽签组抽取题签,在90分钟内提交教案,并在指定教室讲课、答辩。5月26日公布技能考试成绩,查询电话:3219167.
四.审核认定。6月1-30日,根据认定条件、申报材料和教师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教师资格认定办组织评审,将认定结果报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省教育厅核查编号确认。
五.颁发证书。7月5-15日,申请人员凭身份证或准考证在安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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