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华北石油管理局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以下简称NTCE)将于11月2日进行,为进一步加强报名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确保报名组织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报名组织工作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时间
2014年下半年NTCE日期为11月2日,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见附件1。
二、考试报名
(一)9月9日至15日,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报名。考生登录后按相关提示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照、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
(二)9月16日至18日(每天8:30-12:00,14:00-17:30),考生持相关材料原件到网报时所选择的考区接受现场审核并在报考信息确认单上签字。所在考区有多个现场确认点的,考生可自行选择其中任意一个。考生不得跨考区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确认。未经现场确认的人员,本次报考无效。
各类考生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如下:
1.户籍在河北的考生
(1)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
2.人事关系在河北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
3.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三)9月16日至20日,已通过审核考生再次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注:考生通过审核后即可缴费,逾期不缴费者报名无效。可在线支付银行列表见附件2)。
三、考试方式
NTCE采用计算机考试和纸笔考试两种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目采用机考方式,小学和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目采取纸笔方式。机考、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四、审核点设置、考点设置、考场编排及试卷申报
(一)各市根据本地实际设置现场审核点,于2014年8月29日前将各市咨询电话及审核点名单传真至省教育考试院(031166007083)。
(二)自本次考试开始,笔试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内实施。各市于2014年9月25日前将考点名单传真至省教育考试院(031166007083),由省教育考试院报教育部考试中心进行考点设置。考试中心完成考点设置后,各市采用考务管理系统编排考场,统计所需试卷数量,于2014年9月30日前将教师资格考试试卷申报表(附件3)传真至省教育考试院(031166007083)。
五、准考证打印及成绩发布、复核
(一)考生于考试前一周(2014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生可于12月1日起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本次考试成绩。
(三)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复核申请(以邮件方式发送至skc@hebeea.edu.cn),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省考试院在接到考试中心复核结果后电话通知考生。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冀价行费[2013]36号文件规定,所有科目报考费均为70元/科次。
(二)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只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备考。
(三)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NTCE的考生)报名时均需重新注册、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考生注册须填写真实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
(四)现场审核期间如发现信息有误,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之后重新到审核点进行确认工作。信息确认无误后时,考生须在现场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名。考生报名审核信息一经签字确认,各项信息将不能更改。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上一考次有未通过课程的考生报名时只选择未通过课程即可。笔试没有书面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该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六)考生报名审核、设置考区及考点、考场编排等项工作均使用考务管理系统(http:// kaowu.ntce.cn)完成。本次考试各系统用户及密码不变,各市如增加或变更管理人员,请提前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由省考试院汇总后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后建立、修改。
附件:1.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安排表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银行列表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卷申报表
4.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条件
5.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6.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说明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4年8月13日
附件1
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安排表
时 间 类 别 |
11月2日(星期日) | ||
上 午 9:00-11:00 |
下 午 13:00-15:00 |
下 午 | |
16:00-18:00 | |||
幼 儿 园 |
综合素质(幼儿园) (机考) |
保教知识与能力 (机考) |
|
小 学 |
综合素质(小学)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中学)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高级中学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
中职文化课 | |||
中职专业课 |
| ||
中职实习指导 |
|
附件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银行列表
序号 |
名 称 |
1 |
招商银行 |
2 |
建设银行 |
3 |
工商银行 |
4 |
平安银行 |
5 |
民生银行 |
6 |
兴业银行 |
7 |
农业银行 |
8 |
广东发展银行 |
9 |
北京银行 |
10 |
邮政银行 |
11 |
华夏银行 |
12 |
交通银行 |
13 |
浦发银行 |
14 |
光大银行 |
15 |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
16 |
渤海银行 |
17 |
中信银行 |
18 |
中国银行 |
19 |
上海银行 |
20 |
银联支付 |
附件3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卷申报表
|
科 目 |
代码
|
试卷、答题卡数量 | ||
30份/袋 |
5份/袋 | ||||
1 |
综合素质(中学) |
301 |
| ||
2 |
教育知识与能力(中学) |
302 |
| ||
3 |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3 |
| ||
4 |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4 |
| ||
5 |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5 |
| ||
6 |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6 |
| ||
7 |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7 |
| ||
8 |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8 |
| ||
9 |
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9 |
| ||
10 |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0 |
| ||
11 |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1 |
| ||
12 |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2 |
| ||
13 |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3 |
| ||
14 |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4 |
| ||
15 |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5 |
| ||
16 |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3 |
| ||
17 |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4 |
| ||
18 |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5 |
| ||
19 |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6 |
| ||
20 |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7 |
| ||
21 |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8 |
| ||
22 |
思想政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9 |
| ||
23 |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0 |
| ||
24 |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1 |
| ||
25 |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2 |
| ||
26 |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3 |
| ||
27 |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4 |
| ||
28 |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5 |
| ||
29 |
综合素质(小学) |
201 |
|||
30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小学) |
202 |
|||
总计 |
|
|
负责人: 经办人: 盖章 年 月 日
2.机考光盘申报表
科 目 |
代 码 |
单 位 |
数 量 |
综合素质(幼儿园) |
101 |
盘 |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102 |
盘 |
|
加密锁 |
个 |
负责人: 经办人: 盖章 年 月 日
注:在填写完毕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省教育考试院(Fax:031166007083)。
附件4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条件
一、考试对象
1.所有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
2.2012年暑期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教师资格须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北。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中等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的学校共有46所,名单附后(附件5),不具备办学资质学校的毕业生不得报考),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学校所在地报考。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附件5
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石家庄市学前教育中等专业学校
石家庄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石家庄市艺术职业学校
石家庄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等专业学校
承德幼儿师范学校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兴隆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承德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丰宁满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张家口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宣化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阳原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
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
秦皇岛市旅游中专学校
唐山师范学院玉田分校
唐山市职业教育中心
三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固安县职业中学
保定市女子职业中专学校
涞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蠡县启发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涿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泊头职业学院
河北省青县幼儿师范学校
沧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黄骅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衡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衡水科技工程学校
邢台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南宫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河北省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沙河市综合职教中心
邢台现代职业学校
邯郸学院
邯郸学院武安分院
邯郸学院曲周分院
邯郸学院大名分院
河北经济管理学校
石家庄市艺术学校
河北省栾城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
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廊坊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邯郸市职教中心
附件6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说明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注:试点期间,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通过面试进行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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