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10月吉林省非师范类教育专业教师资格考试补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下半年非师范类专业教师资格证考试补考及认定工作的通知》(吉教师字[2014]29号)的要求,我省定于2014年下半年进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为做好省考与国家考试的衔接工作,计划在2014年10月18日组织非师范类专业教师资格考试补考工作。现将报名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补考报名对象及条件
在试点前参加过由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以下简称省自考办)的非师范类教师资格考试,并已取得省考的教育学和教学法、教育心理学两门考试中单科成绩合格者,可参加由省自考办组织的另外一门单科补考。本考试为我省专门针对省考单科合格人员举办的收尾性质考试,此范围以外人员不得报名,否则成绩无效。
考点在接受符合以上条件考生报名时需注意:考生报名时需考生本人持身份证。报名时各考点要严格审查考生提供的身份证件。(吉林省教育学院干训办电话:0431-81170237)
二、关于补考报名地点
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委托有关市(州)、县(区)自考办等九个报考点(考点联系方式附后)。请各报名点与各市(州)教育局人事部门及有关院校联系并通知参考对象,组织做好报名报考工作。
三、关于补考报名及上报数据时间
考生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6日、27日。各考点将报名数据(含照片)以光盘形式上报省考办信息科,报名数据2014年9月29日16:00前报送省考办信息管理科,数据上报后不得更改。
四、关于补考时间安排
本次考试安排在2014年10月18举行。考试安排在上午一个单元时间,考生只能选报教育学和教学法(08250)或心理学 (08251)其中一个科目。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考试时间及课程 |
10月18日 9:00—11:30 | ||
002205 |
中师类(初中、高中、中专) |
教育学和教学法(08250)
心理学 (08251) |
五、关于考生报名的相关要求
1、各考点在组织考生报名时一定要现场核实考生身份并摄像采集考生图像信息,严禁进行照片扫描。
2、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办理任何补报手续和数据更改事宜。
六、关于考试报名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考试收费标准》的规定,凡参加今年下半年单科补考的考生报考时交纳报考费45元,由组织报名的考点统一收取。
二O一四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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