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4〕483号)精神,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豫教人〔2003〕149号)规定,结合201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工作实际情况,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4年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18日上午8:30至11:00。
二、考场设置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理论考试,在高校所在省辖市及相关省直管县(市)进行,考场及考务工作委托各高校所在省辖市及相关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组织安排,考场单独编列。
三、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统一打印。非驻郑高校于10月15日,在郑高校于10月16日,由学校统一到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领取,并及时发放给考生本人。
领取地址:郑开大道与文明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原文化艺术学院(原河南艺术职业学院)一号教学楼B111房间。
四、成绩公布与考试合格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于10月28日公布,各高校于11月4-5日到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领取考试合格人员成绩合格证书。参加考试人员可以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查询。
五、进一步严肃纪律,切实抓好考风考纪
为维护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各高等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本校教师的考风考纪教育,严禁出现各种作弊行为,否则将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第二十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规定执行。
201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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