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教通〔2014〕173号
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培训和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15年全市教师资格认定的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培训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我局委托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学工办)举办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培训班。
1.培训对象:户籍在张家界市内的非师范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人员或张家界市区范围内大学应届非师范毕业生(2015年毕业),拟于2015年春季在张家界市(含区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的对象。
2.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28日每天8:30至16:30(中午不休息)。确因特殊情况未来得及报名的,可于2015年1月11日补报一天。2015年1月至2月为自学时间。集中培训时间、地点及要求在现场报名时另行通知。报名时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照片3张(可代报)。
3.报名地点: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地址:张家界市城区三角坪)学生活动中心(学生食堂二楼)。联系电话:0744―8205235;联系人:向老师、唐老师。
4.报名缴费: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教〔2013〕9号)和《关于教师资格认证培训收费的批复》(张价费〔2014〕10号)要求,报名时须一次性缴纳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费25元/科,课程培训费和技能培训费共450元。
二、关于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
此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是湖南省组织的最后一次省考,之前在我市报名参加培训考试后没有合格的人员均可参加本次补考;首次报名考试的对象,仅有本次考试机会,若未合格,考试成绩将作废。下半年全国统一组织考试,培训和考试均重新开始。此次省考由省教育厅命题、制卷、评卷,市教育局负责组考。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为国家机密级考试,组考模式比照高考要求执行,考试过程开启全程监控,考试时间由省教育厅确定,预计为2015年3月第三周星期六,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在集中培训结束前发放。为方便参考对象,考试报名和培训报名一并进行。教材及教辅资料在报名时自愿购买。集中培训和考试期间食宿自理。
以上通知,请相互转达。
张家界市教育局
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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