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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下半年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内容 |
时间 |
备注 |
网上报名 |
7月1日00:00-7日24:00 |
登陆网址http://www.cqedu.cn或 http://www.jszg.cq.cn |
网上审核报名信息 |
7月3-9日 |
网上审核 |
网上缴费 |
7月4日0:00-7月13日17:00 |
考试报名系统内 |
打印准考证 |
9月15日00:00-9月20日15:00 |
考试报名系统内 |
笔试科目考试 |
9月19日08:30-11:30 |
详见准考证 |
《综合实践能力》考试 |
9月19日14:00-18:00; 9月20日09:00-12:00; 9月20日13:30-17:30 | |
考试成绩公布 |
10月20日 |
登陆http://www.cqedu.cn或 http://www.jszg.cq.cn查询 |
考试成绩异议查询申请 |
10月20日 10:00-10月21日 18:00 |
向各考点申请 |
考试成绩查询结果反馈 |
10月26日 |
登录系统查询反馈后成绩 |
(一)考试对象、条件、程序及科目
1.考试对象。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不包括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应、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2.报考条件及考试程序。参见重庆市教委门户网站(http://www.cqedu.cn)网上服务栏目中的“教师资格考试”或重庆市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cq.cn)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中的“报考条件”和“考试程序”。
3.考试科目。笔试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学科专业素质。面试科目:综合实践能力。详细内容参见重庆市教委门户网站和重庆市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中的“考试科目及内容”。
二、教师资格认定
(一)认定对象及条件
1.认定对象。(1)参加重庆市2015年春季考试成绩合格而未认定的人员;(2)参加重庆市2015年秋季考试成绩合格人员;(3)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2.认定条件及程序。参见重庆市教委门户网站和重庆市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栏目中“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
(二)认定时间
具体时间安排按照《2015年下半年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附件2)执行。
(三)证书发放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员凭毕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时到认定现场确认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教师资格证书发放过程中发现有误的,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及时进行信息更正。
(四)材料归档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及时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资料归档工作,社会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自行交给档案保管机构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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