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教师资格报名时间|报名方法|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人员或内蒙古自治区高中等院校在校生方可报考本考试;
2、报考高等层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考生为在职或已聘用的高校教师;其他社会人员也可报考,但在取得高校教师岗位之前不得申请教师资格证。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2015年3月2日—8日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按照《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主要操作流程》(见附件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并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进行指静脉采集和现场照相确认。此次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时间。
没有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二代居民身份证损坏的考生,若承诺于2015年4月18日前取得二代居民身份证件,签订《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未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承诺书》(见附件二)后,可先行办理报名、指静脉采集和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能履行承诺者,则报名无效,所交报名费不予退还。
三、报名入口及报名流程
2015年参加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nm.zsks.cn)查阅我区该项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并按照以下流程完成报名。
网上预报名
1、首次参加该项考试的考生按新生注册进入,并按要求逐一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居民身份证号、学历、职业、工作单位、手机号码(接收通知短信,仅限区内号码)以及现场照相、采集指静脉信息、确认信息地点(即报名点,考试在报名点所在盟市进行);报考信息包括报考等级、报考课程和答卷语种。输入页面提示的校验码,提交报名资料。手机将收到预报名成功的短信。
确认信息地点考生应选择户籍所在地,中高等学校在校生也可以选择学校所在地,报考高等层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在职或已聘用的高校教师选择高校所在地。
2、2009年以来已经在我区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考生,不需要注册,直接按已注册考生登录,首先修改报名点,再选择考试课程,最后网上交费完成报名工作。网上交费后将不能再修改报名点。网上交费完成后考生须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照相确认信息。
网上交费流程
核对已提交报名信息,点击交费按钮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后,将接收到交费成功的手机短信。考生网上交费流程如下:
1、考生提前准备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
考生如果没有中国农业银行(简称农行)的银行卡(指金穗借记卡或准贷记卡,也称金穗卡),需要到当地农行营业网点凭本人身份证办理,并存储一定金额的钱款用于网上缴纳报考费用。报名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内蒙教招考社发[2005]12号文件执行。农行存折不支持网上缴纳报考费用。
2、通过农行实现网上缴纳报考费有两种方式:
网上银行:在农行营业网点开通网上银行,申请办理K宝证书或动态口令卡;
电子支付卡:自行登录农行网站http://www.95599.cn免费开通电子支付卡。
相关使用说明详见中国农业银行网站http://www.95599.cn相关说明。
特别提醒考生一定要提前办理,以防因农行营业网点储备的银行卡和用于网上银行的K宝证书、动态口令卡等相关介质不足,致使当次不能够成功办理,或者长时间排队等候。
现场照相确认信息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所选报名点接受报名条件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读取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和现场照相,并确认本人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提前办理,已办理的考生应注意身份证避免强磁场、强辐射、特别高温、弯折扭曲,以防损坏读取不了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中存储的信息。
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过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读取考生基本信息,核对考生预报名时填写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是否与身份证信息相符,若信息相符则调出考生相关信息,否则考生须重新登录预报名页面修改,直到正确为止。
必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照相,确认信息。不得使用照片扫描代替本人现场照相,否则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并对进行照片扫描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处以取消各类教育考试组织管理权,对相关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做出处罚。 打印《报名登记表》交考生校对,发现错误及时和工作人员提出并修改。
考生确认《报名登记表》中的内容正确无误后,认真阅读《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三),并签字,签字内容:谨遵以上承诺,并保证此笔迹为本人亲自书写,若别人代写自愿按替考处理,责任自负。考生在开考前的一周时间内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前网上公布考试各类信息政策规定,内容包括:报名、考试时间,网上成绩公布时间、发证等有关规定;各个相关单位联系方式、各级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名点的联系方式及地址,以便考生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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