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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试讲(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笔试后,报考音乐、舞蹈、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图书管理、科技创新岗位的考生进行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报考其余岗位的考生进行试讲和综合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专业测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20%。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并经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原则上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县人事局批准后可放宽到1:2。调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情况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my.scpta.gov.cn)公告栏和北川中学校园网站(http://www.scsbczx.com)公布。
(一)笔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40%)
1、笔试时间:2010年6月19日上午9: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分学科按高考要求进行,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语文学科为120分钟,音乐、舞蹈、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图书管理、科技创新岗位考相关理论知识)。
4、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1:2的比例确定试讲(专业测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试讲(专业测试)人员名单于2010年6月21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my.scpta.gov.cn)和北川中学校园网站(http://www.scsbczx.com)上公布。
(二)试讲(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40%)
1、时间:2010年6月26日上午9:00。
2、拟参加试讲(专业测试)人员由招聘单位发给《试讲通知书》(《专业测试通知书》),领取《通知书》时间、方式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领取《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拟参加试讲(专业测试)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空缺而产生开考比例低于1:2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试讲主要考核应聘教师业务能力和传授知识的技能;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实践操作、业务能力和传授知识的技能。
4、依据笔试和试讲(专业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1:1.5的比例确定综合面试人员。笔试和试讲(专业测试)总成绩以及进入综合面试人员名单于2010年6月27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my.scpta.gov.cn)公告栏和北川中学校园网站(http://www.scsbczx.com)公布。
(三)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20%)
1、综合面试对应聘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科研能力、水平进行考核。
2、拟参加综合面试人员由招聘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方式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领取《面试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拟参加面试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开考比例低于1:1.5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面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面试通知书》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指定地点张榜公布,并报县人事局。
5、考试总成绩于2010年6月30日统一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my.scpta.gov.cn)公告栏和北川中学校园网站(http://www.scsbczx.com)公布。
六、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考试成绩排序)。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时间见总成绩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县人事局和县教体局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可以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一次。
3、体检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核
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考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汇总后报县人事局,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my.scpta.gov.cn)和北川中学校园网站(http://www.scsbczx.com)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拟聘岗位等,并公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纪委、县人事局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5天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招聘单位应在公示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到县人事局办理审批手续。县人事局在办理审批手续时,根据本人档案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并出具招聘文件。在资格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凭县人事局出具的招聘文件,为拟聘人员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等手续,并由招聘单位通知被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首次订立聘用合同,不再约定试用期,聘用合同期间包括试用期)和《2010年北川中学新招聘教师承诺书》,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县人事局出具招聘文件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在三年内取消准予其再次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并将相关情况报市人事局备案,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
十、本公告由北川羌族自治县人事局、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北川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4823175(北川羌族自治县人事局)
0816---4823643(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1328040816013881153122(北川中学)
举报电话:0816---4821390(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
1、《北川羌族自治县2010年公开招聘北川中学高中教师岗位需求表》
2、《北川羌族自治县2010年公开招聘北川中学高中教师报名信息表》(一)
3、《北川羌族自治县2010年公开招聘北川中学高中教师报名信息表》(二)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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