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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
面试形式:讲课(常规授课40分钟)和答辩(结构化形式)。
面试内容:所报考专业的青岛市规定课程教科书和结构化试题。
面试时间和地点:登陆李沧人才网和李沧教育信息网查询。
讲课和答辩均实行百分制。按照讲课60%,答辩40%计算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于当天通过李沧人才网和李沧教育信息网联合发布。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根据面试总成绩和职位数,划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按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讲课和答辩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五)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须出具由原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为弃权。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所造成的空缺名额,可从同一职位符合条件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范围。到其所在工作单位考察。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事业单位聘用通知书》。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青办发〔2003〕11号)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明确相关事项。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最新情况,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李沧人才网和李沧教育信息网是本次招聘工作各类考试时间、成绩、名单等信息发布的主要平台,报考人员应及时登陆网站了解最新情况,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三)对经聘用的中小学骨干教师进行聘用合同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领导与监督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李沧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考选工作的具体事宜。区监察局对招聘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应聘人员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2010年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李沧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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