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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山东省乐陵市公开招聘乡镇教师简章
根据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0]2号)文件精神,为优化教师队伍,逐步调整教师队伍年龄及学科结构,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形式、原则和标准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乡镇小学教师:(1)应往届全日制师范类普通中专以上毕业生;(2)取得与报考职位一致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非师范类普通专科以上毕业生;(3)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在小学有过教学工作经历的人员。
乡镇初中教师:(1)应往届全日制师范类普通专科以上毕业生;(2)取得与报考职位一致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非师范类普通专科以上毕业生;(3)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在中学有过教学工作经历的人员。
乡镇幼儿教师: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科学前教育专业及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触犯法律,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3、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撤消的;
4、凡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职在编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其他原因不宜从事教学工作的。
二、招聘职位
1、乡镇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
2、乡镇中学: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教师;
3、乡镇幼儿教师。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登陆乐陵人才信息网(www.sdllrc.com)下载《2010年乐陵市公开招聘乡镇教师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后由本人到乐陵市人才市场报名,现场拍照,采集信息。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职位确认后,不能更改。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教育法律法规、综合写作等。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类别和成绩高低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类别中报考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或核减招聘计划数)。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为保障面试的公平、公正,聘请异地专家担任考官。面试主要考察应考人员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技能等基本素质。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出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职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并张榜公示。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采取师范类考生优先,其次笔试成绩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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