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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60%。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60%+政策性加分+面试得分
(一)公共科目笔试
以公共基础知识(参考《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参考资料》)、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为主,满分为100分。
(二)专业科目笔试
各学科以本专业本科教材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为主,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时间:
1.公共科目笔试: 2010年8月10日 9:30-11:30
2.专业科目笔试: 2010年8月10日14:30-16:30
笔试成绩于8月12日在通江县人事局网站(网址:http://www.tjxzf.gov.cn/rsj/index.asp)进行公布。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8月13日17:00前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通江县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8月14日在通江县人事局网站上公布。
(四)加分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 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特岗教师”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县(区)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07〕24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调整“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聘期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09〕25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截止报名时,任职期满(含签3年满2年)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县(区)和乡镇事业单位的,每工作满1年,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经县(区)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按上述规定加分,但最高不超过6分。
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加分不受限制,但同一年度同一项目被评为优秀的,不累积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0年8月11日 18:00前持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团委、教育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通江县人事局办理加分手续(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协议书或服务证、年度考核登记表、县区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优表彰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考生信息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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