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办法
1、考试采取笔试、说课相结合的形式(总分100分,笔试占40分、说课占60分)。本、专科毕业生笔试试题统一,说课学科以报考学科为准。
2、笔试分专业课(占30分)和公共课(占10分)。专业课命题范围为所学专业和相应学科知识及能力运用;公共课命题范围为有关教育教学理论。
3、从事“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二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以证书或县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证明为准)。
4、本人为独生子女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以县计生局出具的证明为准)。
5、研究生不需要参加笔试,只参加说课,根据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说课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6、以笔试成绩和加分因素的总成绩为依据,各学科按照招聘计划1:1.1的比例确定说课人员。
7、说课命题范围为所报学科现行中小学教材;说课时随机抽取试题,准备30分钟,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并要求现场板书。说课顺序采取三次抽签的办法确定,第一次抽取抽签顺序,第二次抽取组别顺序,第三次抽取说课顺序。
8、笔试聘请异地人员命题、监考、阅卷、统分。说课聘请异地评委,实行异地评委现场抽取命题、现场评分。笔试成绩、说课成绩记录表分别由阅卷人、评委签字,经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由异地阅卷人员和异地评委现场向参加考试人员公布。
9、笔试考场和说课现场由异地监考和评委组织,不使用本县工作人员,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监控室全程监控。
五、聘用办法
1、以总成绩高低为依据,分学科按照公布的招聘计划录取,并列名次顺延。
2、拟聘人员实行自主择岗。根据总成绩高低,依次由拟聘人员本人自主选择岗位。特困生、省级优秀毕业生、************党员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岗。
3、不愿意选岗者,视为自动放弃,以后不再给予招聘机会。
4、新录用毕业生实行聘用制,并签订聘用合同。
5、对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教育局办理派遣手续。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在校表现进行考核,并对无毕业体检证明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考核、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3年内不准参加县内同类招聘考试。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0539-2051926,0539-2051965
郯城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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