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综合素质测试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综合素质由各学科专业教师(评委)测试,测试方式为面试、试讲、技能测试。
七、录取、签约
1、根据评委评分,按招聘指标数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不足人数的按实际计算),试讲、面试、技能测试在60分以下直接淘汰。
2、具备聘用资格的与其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3、签订《就业协议书》一个月内,提供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单(标准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相同)。
八、公示
对签订就业协议书者,正式聘用前,名单在县人事局、教育局网上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聘用。
九、聘用
1、签订就业协议书者,大学毕业后凭报到证书、毕业证书、获奖荣誉证书与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毕业生)等到株洲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到。报到时间8月30日(工作日)。
2、2010年10月-11月,县人事局、教育局审核签订就业协议者大学学习档案,如符合招聘条件,由县人事局发文正式录用,聘为事业编制教师。
3、聘用者按规定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过党政团处分、刑事(治安)处罚的,有过不诚信行为,或参加“************功”等邪教组织的;
(2)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或弄虚作假,有舞弊行为的,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不按时报到,不服从分配的;不能按时取得学历,教师资格证书的(限2010年10月10日前);
(4)试用期内不适应教育教学工作,不适宜担任教师的;
(5)公示有异议,查实有问题的;
(6)其它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若发现新聘用人员有报考条件不相符,提供材料失实等情况的,已签订协议和已办理的各种聘用手续均无效,予以解聘,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十、待遇
按事业编制教师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27627337 13973363688 张老师
学校地址:湖南省株洲县渌口镇(城关)漉浦路0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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