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提供材料
1.师范类毕业生
应聘者须持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就业报到证(未开具报到证者由毕业院校出具相关证明,下同);
2.非师范类毕业生
应聘者须持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双科考试合格证)和就业报到证;
3、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
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区招聘领导小组在应聘者报名时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完毕,将证书原件退还。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可从网上下载《2010年徐州市泉山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或现场领取报名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2.应聘者每人只能报考1个职位。
3.每个职位报名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招聘职位,对被取消职位的报考者,退还报名费。
四、考试
(一)笔试
所有报名者均需先参加笔试,笔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和写作等。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人选的确定,按招聘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
2.面试内容、形式。重点考核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与技能,形式主要为说课、答辩和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设60分为合格线。所招聘职位的应聘者总成绩达不到60分的,该职位出现空缺时可取消招聘职位。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体检工作,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进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通过对其毕业院校、户籍地公安机关函调、外调等方式进行。如发现问题并经查实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取消资格或因自动放弃空缺的职位,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七、聘用审批
对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区政府审批。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为合格(含合格)以上格次者,办理相关聘用、进编手续;考核为基本合格(含基本合格)以下格次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工作纪律
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格按照《简章》程序办理,把好招考进口关。对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监督电话:监察局0516-83861011、人事局0516-85806099、85806100;文教体局0516-85901752)
九、本《简章》由泉山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泉山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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