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领准考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3.领取准考证地点:请考生到报考单位领取(报考双龙中学、嵩明县三中、滇源镇白邑初级中学、阿子营镇中心学校的考生请到盘龙区教育局人事劳动科领取准考证)。
4.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在合格成绩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相关部门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情况,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提供由国家规定的学历认证部门出具的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材料。
八、聘用
根据体检、考核情况,由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盘龙区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盘龙教育信息网和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经盘龙区教育局审核同意,报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照昆政文〔2008〕21号文件中《昆明市关于推行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制的意见》、《印发〈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昆人通〔2008〕54号)、《盘龙区教育系统推行教职工聘用制的实施细则(试行)》及《盘龙区教育系统人事代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到盘龙区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九、招聘工作纪律要求
1、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2、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检查指导小组,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规范进行。
十、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盘龙区监察局3165865
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614685
盘龙区教育局3177908
咨询电话:盘龙区教育局人事劳动科3177972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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