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1、笔试
①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职业能力测试和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职业能力测试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学科专业知识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②笔试时间:2010年9月12日上午8:10—9:40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职业能力测试;10:00—11:30学科专业知识。
③笔试成绩=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职业能力测试成绩×2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80%+加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④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对在林州市工作满2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和“三支一扶”大学生等,笔试成绩加10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招聘学科人数1:1.5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程序。达不到此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为10分钟,说课使用现行初中教材。面试费按规定另行收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每个学科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的,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项目、标准、办法参照《河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八、公示
依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红旗渠网、市人事局、教育体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九、聘用
公示结束后,采取自主择岗的办法确定岗位,即按学科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的,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排序)。上岗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正式聘用,聘期三年,聘用期内不得调动。不合格的不再聘用。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方案由林州市人事局、林州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68062056166529
林州市人事局林州市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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