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
1、9月14日免试人员进行试讲。
2、9月18日进行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招聘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命题范围:考试范围为各学段相应学科的专业课及公共课(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初、高中各科命题范围为本科学科内容,小学各科命题范围为大专学科相应内容。笔试满分为150分,其中专业课100分,公共课50分。
4、体、音、美、计算机专业实行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进行综合考试,满分为100分。
七、成绩公示
9月24日至30日,公示考试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名单。
八、录取
按学段分学科,依据各科招聘计划,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代课人员优先录取),对于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录取时出现成绩并列者,通过试讲择优录取。某学段学科有空余名额由招聘领导小组予以调剂录取。
九、体检
经公示的拟聘用人员于9月27日持《准考证》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延递补。
十、聘用
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负责签订聘用合同,县人劳局负责合同鉴证,并由人劳、编办、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华县2010年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简录民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董研强同志担任,成员由人劳局局长苏超峰、教育局局长汪明生、财政局局长刘公民、县纪委常委张新峰和编办主任刘健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劳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劳局局长苏超峰同志 担任,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各项事务。招聘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现象发生,是考生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是工作人员的根据违纪情节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确保招聘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招聘简章由华县201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13-4711352
0913-4711522
举报电话:0913-4719293
华县二○一○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 ○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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