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合成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一)笔试(笔试时间为:9月26日):笔试内容分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与教育法律法规知识两门;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其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小学语文、数学);
2、公共基础知识与教育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其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
3、试卷由领导小组委托省有关部门组织命题并评卷;
4、公示:笔试成绩统计结束后,对考生的笔试单科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在全州范围内公示5天。
(二)面试:(面试时间视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1、在笔试成绩公示无异议的基础上,根据报考岗位笔试合成成绩的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技能操作均占面试成绩的50%;
(1)实际操作技能主要考察应考人员对岗位所需技能的授课能力和水平。
实际操作分说课和讲课两部分。说课:时间5分钟,应试人员按指定教材的内容进行主题、重点、难点的说课,占实际操作成绩的40%;讲课:时间20分钟。应试人员按指定教材进行课堂教学(无学生,面对评委),占实际操作成绩的60%;
(2)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人际关系、服务意识与技巧、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
3、结构化面试评委、实际操作技能评委均由领导小组按需临时随即从省州考官库抽调或聘请;
4、面试工作结束后,对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合成成绩和总成绩在全州范围内公示5天。
七、体检
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之规定,由领导小组确定在指定医院进行;
对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提出,由领导小组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八、组织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
(一)提交本人从高中(中专)开始的详细履历。
(二)根据个人履历、报名时所提供的情况及面试情况等主要考查以下内容:
1、诚信。个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2、遵纪守法情况。是否参与了“打砸抢烧”等影响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群体性事件;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等事件的证明材料。在维稳期间,对参与聚众闹事者,取消录用资格;
3、现实表现。工作态度是否端正;是否具有敬业精神;工作水平、能力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品行是否端正;是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否服从组织安排;待人接物是否符合国家工作人员标准等。
九、审批录用
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小组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将情况向社会公示5天。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填写《果洛州统一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试用期满不能胜任教师工作的、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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