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17-10月7日(每人只能应聘一个相应岗位,多报或不填者均不接受报名)。
2、报名资料:
(1)《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页、计划生育证明、职称证、学历学位证、广东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各层次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高校教师资格证、结婚证、业绩成果材料、荣誉证书等其它材料复印件,小1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按报名方式投递材料。
3、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请特快专递邮寄送达,不接受电邮方式应聘,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邮寄地址:广州市环市东465号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人事处,请标明“应聘”字样。
所有应聘材料的原件请在面试时一并提交,以便审验。
4、应聘人员填报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的办法和范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初定于10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经过资格条件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者可参加笔试,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参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应聘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准考证》在笔试前,凭身份证原件自行领取,报考者须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理论水平,着重考察应聘人员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学院网站公布,成绩不带入面试成绩。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各岗位原则上按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有博士博士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应聘者可不受此比例限制)。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测试、专业技术能力测试(教学能力、工作能力、技术能力测试)等。
专业带头人和专业教师的面试形式包括试讲、面谈和答辩;实验(实训)员的面试包括面谈、实践操作和答辩;辅导员、教学行政管理岗的面试包括面谈和答辩。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最低录用成绩线为80分(含80分)。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及成绩最低录用分数线,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后,通过到拟聘人员的原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街道走访或调阅个人档案等形式进行考察。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状况等情况。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进行考核。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学院领导班子研究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学院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七、聘用和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广州市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享受学院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
聘用为专业带头人的配偶工作及生活待遇面商。
八、其他
1、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由学院纪委负责监督。
招聘工作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gzvtcrsc@163.com
QQ群:105659217
2、凡受到党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3、如在通知报到期限内聘用人员不能如期报到上班的或在规定期限内聘用人员不能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造成无法正常接收人事关系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
二○一○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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