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考试加分: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有关文件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一村一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志愿者,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在笔试折合后的成绩上加分。
六、查分
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质疑,可在10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凭准考证申请查分。由公招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负责查分,查分结果向社会公示。
七、面试和体检
1、报考人员经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后,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40%+专科科目×60%+加分,根据考试成绩分类别和学科从高到低按拟聘岗位人数确定面试、体检人员并进行公示。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以专业科目分高者进入。
2、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出现的空缺将另行组织考试进行招聘。
3、面试、体检由教育局、人事局、监察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现场答问的方式进行,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面试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结束立即参加体检,对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取消资格出现的缺额,根据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4、面试、体检时间:10月15日。
八、录取
在确定分数线内,各招聘学校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录,招聘学校按考生志愿在录取线内录取不满额时,可在录取线内其他学校未聘人员中选录。
九、公示
1、9月30日,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和加分情况进行公示。
2、10月12日—14日,对笔试成绩(查分成绩)按考号进行公示。
3、10月14日,对进入面试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4、10月18日—10月20日,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通过县人事人才网、教育网等进行公示,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县人事局、县教育局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若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收费
1、笔试收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
2、面试收费:参加面试人员每人交费80元。
3、体检收费:根据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人员上交。
十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次中小学教师的选聘工作,县上成立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森儒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吕华,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赵万国,副县长程勇全,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玲玲,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廖继昌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局长周才德,县教育局长李保国,县监察局长王维东,县编办主任易娟,县财政局长邱华平,县教育局副局长唐一平、冯泰阶,县军转办主任左全学,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周泽万,县纪委常委刘传航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保国同志任主任,左全学、周泽万、刘传航、郭家诗、张柳升、魏心强同志具体办公。
十三、纪律要求
1、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无论任何时候发现或被人举报并查证属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2、严格考试程序和纪律,对违规违纪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招聘公告由平昌县公招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7—6222748,0827—6222816
平昌县人事局平昌县教育局平昌县监察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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