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1、公开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和教学设计》。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和教学设计》各占50分。
3、面试内容为试教、面谈(含教育案例分析)或专业表演,其中汉语言文学、政治、教育学专业面试内容为试教、面谈,音乐、舞蹈专业面试内容为试教、专业表演。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试教占60分,面谈和专业表演都占4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对象是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以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报考者或笔试成绩合格者少于3人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面试)。
5、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合成。
6、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0年9月2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市女子职业技术学校二楼教室。
面试时间:另定。
面试地点:市女子职业技术学校二楼教室。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按相关规定依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与公示
1、体检:采取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单后,在指定时间由市女子职业技术学校派人带去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根据体检结果,对合格者采取相应方式对其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3、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网站公示七天。
(六)聘用
经公示如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核准、入编手续,再签订聘用合同。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1、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2、市女子职业技术学校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光复路二巷7号。咨询电话:0759-3360743。
湛江市女子职业技术学校
二O一O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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