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核
⑴对作为教师和实验室补充人员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考核。具体试讲时间、地点及讲授内容由用人单位指定,并及时通知拟聘者。每个单位的试讲原则上集中进行,课程试讲原则上要求40分钟。
⑵参加考核的专家组由学校考核组和院系考核组共同组成,对通过面试的拟聘者进行全面考核。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考核组成员不少于9人。
⑶考核程序如下:
①召开考核组会议,介绍拟聘者情况及要求;
②拟聘者试讲;
③学校、用人单位考核组共同进行考核评价。
④考核评价计算:按照用人单位考核组评价占60%,学校考核组评价占40%的权重比例,计算拟聘者的综合得分。按照考核评价得分,在良好以上人员中择优确定人选。如遇特殊情况,由全体委员商议决定。
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至90分之间为良好,70分至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评按分数高低排序。
⑷作为管理、教辅补充人员的考核,由笔试、面试组成。考核组由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组织笔试,依据笔试成绩择优提出参加面试人选,对其进行面试,择优确定最终人选。校纪检部门参与监督。
4、公示、体检、验证、报批、签约、报到
⑴学校委托指定医院对考核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⑵人事处对体检合格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审验学历学位证,保证其真实性。
⑶人事处将复审无异议者名单汇总后报学校批准。
⑷通过考核的人员,经公示七天后无异议的,人事处与通过批准的新补充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应届毕业生还需签订就业协议书),确立人事关系,正式办理引进手续。
⑸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携带要求的材料入校报到(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
五、签约后的管理
1、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文件精神,学校对新补充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之日起计算),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
2、签约后发现新补充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证件等有不符合学校规定的,随时予以解聘。
六、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451-87130130(省人保厅),87130315(省纪检委驻省人保厅纪检监察室),53642952(省纪检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
报名地点:东北石油大学行政办公楼324室
联 系 人:陈博 赵盎
联系电话:0459-6504989
电子信箱:rcjlzx324@126.com
七、本通知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关于增加2010年招聘计划的通知.doc
附件4、应聘人员名册.xls
附件5、东北石油大学接收毕业生试讲考核评价评分表(师资用).doc
附件6、东北石油大学接收毕业生面试考核评价评分表(管理、教辅人员用).doc
附件7、东北石油大学拟聘用人员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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