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级岗位应聘内容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自发布之日起至9月30日,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人员可通过邮寄简历材料、发送电子邮件、现场报名等形式向学院(部)招聘工作小组提出应聘申请,并填写《山东建筑大学公开招聘审批表》(见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资格审查:各学院(部)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登记、资格审查、汇总,提出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名单及相关面试方案,并报学校招聘办公室审批。
2.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可直接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报到时需携带招聘审批表中所填的原件备查。
试讲采用模拟教学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等。试讲后由专家当场提问,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专业知 识、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结束后,专家按百分制现场打分,由工作人员结合应聘人员综合情况按应聘岗位排出名次,面 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达到规定合格分数的应聘人员可进入考核体检程序。
(四)考核、体检
学校招聘办公室审 查初级岗位及中级岗位应聘人员的上报材料,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综合排名情况,根据招聘岗位,按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范围人选,并依 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德、业务能力、资格复查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
(五)学校审核、公示
考核、体检工作结束后,学校招聘工作组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上报学校审核。经学校审核后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签署聘用合同
公示无异议后,向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备案,新聘人员,初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
(七)招聘工作中,学校纪委监查办公室将全程监督。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魏东、 田媛
电 话: 0531—86367182
E_MAIL: rczp@sdjzu.edu.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临港开发区凤鸣路山东建筑大学
邮 编: 250101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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