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的范围与办法
(一)考试的范围:教育教学理论素质(包括教育学、心理学、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和学科教学及管理岗位综合能力测试;相关专业理论和专业技术等方面的知识。
(二)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形式为试讲、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应聘教师岗者对应所应聘专业岗位的专业技术知识进行试讲、面试,试讲、面试过程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板书、仪表等,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小组根据专业要求以及评分标准打分。
1、试讲、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参加试讲、面试人员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和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
四、体检
按面试或试讲分数高低顺序及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且面试或试讲分数必须超过80分者方可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拟聘人选统一到指定的市一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或试讲分数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五、考核
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实践经验等。考核不合格的,按试讲、面试分数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面试或试讲、体检、考核结果,学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名单,报主管部门审批。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广州科学技术协会网”和“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属广州市属事业单位编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政策享受学院现职同类岗位人员同等待遇。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南村电信旁)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编:511442
联系电话:84567822
联系人:付老师、姚老师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级职称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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