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确认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可通过新疆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xjedu.gov.cn)或到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导报名,并自行下载、打印《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双语”教师报名表》。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不得多报,多报无效。报名截止前,允许考生根据岗位报考情况对报考岗位进行动态调整,岗位报考信息在报名期间将进行及时更新并定期公布。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10月9日10时—10月15日18时
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不休息。
2.现场确认
报名确认时间:10月17日10时—10月20日18时
报名确认采取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报名信息表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并办理有关手续。(报名及确认地点、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具体登陆新疆教育信息网查询)
考生报名确认后,需于10月23日10时—10月30日20时用准考证号码(12位)登陆新疆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xjedu.gov.cn)查询并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考试座位通知单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若无条件上网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的考生,也可到报名确认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申请领取。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1门,即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分学科参加《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双语”教师专业测试》。考试共17个学科,分别为汉语文、维语文、汉语、英语、政治(思想品德、心理健康)、历史(新疆地方史)、地理、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计算机、电教)、劳动技能(综合实践)、科学(自然)。以上学科除维语文外,其他学科试卷均用汉文命制,并要求采用汉文答题。除专业测试外,报考人员还需加试综合知识,与专业测试一并进行。笔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50分。专业测试主要了解报考人员对拟聘岗位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及其应用程度,测试重点为现行中小学教材中的主干知识及其应用能力。综合知识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时事政治、民族团结政策及教育法律法规相关内容的了解(详见考试说明,具体登陆新疆教育信息网查询),综合知识测试均要求使用汉文答题。凡未按照招聘岗位学科要求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无效。
2.试卷命制:《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双语”教师专业测试》笔试试卷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命制。
3.笔试加分:对参加在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疆“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我区师范类高校优秀实习支教学生、留疆战士配偶、五、六类县(市)本地户籍考生报考本县(市)岗位的(请在报名确认时向报考地州教育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地州教育局核对后以电子表格形式于11月5日前上报自治区教育厅,专业测试成绩加5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不予加分。
4.笔试时间和地点
本次教师招聘工作将在全区14个地(州、市)和奎屯市设立笔试考点,时间为10月31日(星期日)上午10:00至12:30,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专业测试、综合知识测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由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划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专业测试、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均合格者具有面试资格。
6.笔试成绩公布
从11月12日18时起,考生可通过新疆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xjedu.gov.cn)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审查
11月16日—11月19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教师的各地(州、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人员在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请持户口本(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新疆本地生源证明)、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及下载打印的《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双语”教师报名表》,教师资格证书或符合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相关证明;少数民族考生人员须携带HSK等级证书,汉语系考生及无HSK等级证书的“民考汉”考生须携带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毕业院校出具的在校“民考汉”学习证明;参加在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在疆“三支一扶”人员、我区师范类高校高年级实习支教优秀毕业生、留疆战士配偶、五、六类县(市)本地考生需持相关证明,到所报考教师岗位的地(州、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排名按比例依次递补。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考生可于11月20日起向有关地(州、市)教育局询问资格审查结果(地、州、市教育局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具体登陆新疆教育信息网查询)。
(四)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有关高等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人员确定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程序11月25日在新疆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xjedu.gov.cn)公布。
4.面试要求
(1)考生应严格按岗位要求报名,凡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前1天到面试考点报到,并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时,考生需提供笔试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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