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必须提供湖北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师范类毕业生必须提供学籍档案、教学实习档案原件和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8)〈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在职教师由所在单位鉴定,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
(9)报名人员携带填写完整的申请资料统一用A4纸按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证书、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非师范专业)顺序装订好。
(10)申报人在现在确认时向确认点工作人员领取体检表,于10月30日至31日参加认定资格体检(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7、组织申报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测试时间为11月18日至11月19日
非师范专业学历人员及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但不是国家培养计划内的师范生,经审核符合基本条件后,还需接受面试、教学能力测试。申请人须按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接受测试。师范类毕业生申请专业和所学专业不一致必须进行面试。
8、认定及发证
凡经过审核、测试,并由“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委员会”确认为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由认定机构发给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示,发证(公示时间为12月6日至12月10日;发证时间为12月13日至12月17日)
四、相关注意事项
1、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是http://WWW.jszg.edu.cn,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各类申请材料—律用黑色钢笔或水性笔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体检表需按要求张贴照片。
3、《思想品德鉴定表》必须用A4纸打印。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外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按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证书、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非师范专业)顺序装订好。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新增承诺书栏,申请人本人必须签名。
5、申请人在交资料时,除表格中贴的照片外需交一张1寸登记照,照片背面必须注明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类别、申请人姓名,贴在申请表右上角。
6、申请人在网报提交受理材料的同时要提供近期免冠照片的.jpg格式电子文档(电子照片的文件名必须是申请人的身份证号,文件尺寸必须是114像素X156像素,大小在20K以内),网报照片必须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版。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正确的手机号码和联系电话。
7、潜江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潜江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教育局五楼)。联系电话:0728-6230538
五、具体工作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15日,
2、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25日至10月28日,
3、体检时间为10月30日至10月31日
4、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为11月18日至11月19日
5、认定数据处理、证书打印数据导出时间为11月22日至11月26日
6、证书颁发时间为12月13日至12月17日。
教 师 科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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