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应聘办法
1、报名。有意者将个人简历、毕业生推荐表、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件、证书的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婚育证书、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等),个人2寸近期正面免冠相片4张,于2010年11月5日前,本人直接到定安中学办公室报名或发电子邮件至wangsanq@sina.com或邮寄至“海南省定安县中学王三强老师”,邮编571200。
2、材料经初审通过后,通知前来定安中学参加考试。报到时请携带相关证件、证书的原件进行审核,经审核后退还,未被录用的应聘材料(相关证件、证书的复印件)恕不退还。
3、按应聘岗位及笔试成绩划定试教入围分数线,应聘学科岗位,按考生笔试分数1∶3的比例划定试教入围分数线,确定参加试教名单。
五、工作待遇
1、被录用者,旅差费按公差规定报销。
2、被录用者享有学校提供的简易工作间。
3、享受我县财政全额拨付的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待遇。
4、解决应聘教师户口在我县入户问题,照顾子女在本校就读。
5、被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被录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经县编委批准同意给予入编。
6、被正式聘用人员聘期三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发布招聘启事。2010年10月9日起,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定安县教育网、人民网海南视窗等媒体、网站上发布招聘启事。
2、报名时间:2010年11月3日—11月5日,报名地点:海南省定安中学办公室,联系人:王三强(13518001221、63826623)
3、笔试与面试。
采用笔试、试教、答辩等方式对应聘者课堂教学能力及专业技术知识水平进行考核。
1)应聘岗位数和报名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须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可开考。
2)工作布置。应聘者11月8日下午到校,下午3:00集中在学校办公楼四楼“报告厅”参加会议,明确招聘工作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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