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应聘人员须参加中共黔西南州委党校组织的面试。
2、面试内容。面试试题在校党委监督下,由党校组织制定,并严格保密。面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公共知识与能力,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40分,公共知识与能力60分,考试时间为30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内容。
3、应聘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进入指定的考场参加面试(持无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者,由监考老师当场取消考试资格)。
4、面试时间:报名后另行通知。
5、面试地点:中共黔西南州委党校
四、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在中共黔西南州委党校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依照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方式采取信函或外派人员到应聘人员所毕业院校相关部门进行。
六、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黔西南州委党校按规定面向社会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如没有异议,由中共黔西南州委党校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聘用期内的工资、福利等按照国家、省、州有关规定执行。
举报电话:0859—3891858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黔西南州委党校组织人事处0859—3891868
邮编:562400
传真:0859—3891856
地址:贵州省兴义市坪东毛栗寨水库
中共黔西南州委党校
201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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