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方能开考。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则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数至规定比例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1.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值均为100分,笔试总分值=(公共科目成绩+加分)×50%+专业科目成绩×50%。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考教材),专业科目为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 来源:高校人才网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政策性加分:
(1)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优惠政策的通知》(渝办发〔2007〕212号)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一年内的,其笔试成绩加5分。
(2)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加分政策,不可重复计算。
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考生的加分资格条件由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确认。
(2)符合市级青年人才论坛获奖加分的。考生持相关证明材料于考试成绩公布后2日内到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确认资格条件。
3.面试:(1)面试以备课、讲课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参加面试人员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因相关原因出现的缺额,其缺额按该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2)参加面试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和政审考核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总成绩相等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项目及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申请,经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梁平县教育委员会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
体检合格者,由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梁平县教育委员会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能力素质、日常学习工作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梁平县教育委员会对拟聘用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聘用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2.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应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3-53224012 023-53239922
本简章由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梁平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的有关事宜,请随时登陆(http://www.lpxedu.gov.cn/)梁平教育网或(http://www.cqhrss.gov.cn/)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附:
1.重庆市梁平县2010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