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对考生求职意愿、解决教育教学问题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面试结束后,根据合格考生面试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学科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学科入围考核及体检人员,现场公布其人员名单,同时在香洲教育网上进行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所空缺面试名额不予递补)。
(五)初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入围考核及体检者初定为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签订协议后,公示、体检或考核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六)体检及考核
1.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其方法及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考生毕业后报到时做好体检准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学习态度、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香洲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香洲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611507(区教育局),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523079(区监察局),香洲区教育局地址:珠海市香洲人民东路520号,邮编:51900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名额不再递补: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因个人原因在毕业后半年内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3.不服从组织调配者;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6.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7.放弃聘用资格者;8.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三)温馨提示:为方便考生应聘,拟另设点南京市和广州市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南京招聘点面向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13个省、市、自治区的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广州招聘点面向广东、广西、海南、湖南、福建、江西等6省、自治区的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留学生及香洲区临聘教师等,其招聘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附件:1.应聘学科与专业对应表
招生就业处 201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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