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闭卷考试。重点包括政策水平、知识结构、综合分析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应用及表达能力和处理学生工作相关问题的能力等。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内不得交卷。
(二)面试。重点考核逻辑思维、计划组织、分析决策、语言表达、沟通应变和解决学生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时间15分钟。
成立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具体人员在纪检监察、人事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临时抽签确定,并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考官组在开考前30分钟出题,现场打分。
八、体检
(一)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数,可从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二)初次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九、考核(政审)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由学校在医院确认体检合格结论后的10个工作日内,对考核(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写出考核(政审)材料。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不合格的,从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考核(政审)。
十、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学校在考核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拟聘人员并报市人事部门,由市人事部门在遵义人事人才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市人事部门会同学校按规定进行调查。
十一、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规定的岗位签订聘用合同。
十二、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十三、本招考简章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2-8920152 (遵义医专人事处)
0852-8928311 (遵义医专人事处)
监督电话:0852-866265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2-8935019 (遵义医专纪委)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二0一0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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