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办法
1、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社局组织进行。
面试分试讲(实际操作)、现场答辩等2个环节进行。面试成绩=60%试讲(实际操作)成绩+40%现场答辩成绩。面试的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2、面试程序
(1)应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候考地点报到,并进行分组抽签确定出场顺序。
(2)由主考官发出指令后开始考试工作。
(3)评委对考生的面试单独打分。
(4)计分员各自独立汇总评委的评分时,每一考核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累计得出考生的面试分数,经监督员审核无误后当场向面试考生发给面试成绩通知书。
(5)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60分。应聘人员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的,将被淘汰不予录取。
七、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入围体检人选名单。由招聘学校组织入围体检人选进行统一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的通知》(粤教继〔2007〕2号)。
八、考核
经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学校在体检结束后的15天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核考察,并形成书面考核考察报告,报市教育局审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遇到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情况时,经市人社局核准后招考学校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递补人选。
九、公示
考试成绩(包括笔试、面试)、体检人选名单及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录取聘用人员名单,将按相关规定在湛江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网、湛江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网站、湛江市基础教育信息网进行公布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学校将招考的拟聘用人员函件、《广东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3份、考核鉴定等材料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再报市人社局审批。
考生被聘用后,需签订聘用合同进行管理,工资待遇按国家及湛江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一)年龄、工作年限以周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0年11月30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日期之前获得职位规定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职位要求相一致。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考的全过程。有作弊或造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提供报名所需资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取消考试资格。笔试迟到15分钟以上或面试迟到30分钟以上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不再入场或另行安排面试和笔试。
(四)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湛江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员试行办法》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考试作弊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招考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可登录湛江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网、湛江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网站、湛江市教育信息网及招聘学校网站查询。未尽事项,请在报名时咨询。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湛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湛江市教育局市直学校教职员公开招聘咨询电话:3336260,投诉电话:3214285。
湛江市教育局
二0一0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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