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考核
经笔试上线人员列入考核对象,县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县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4、患有较严重遗传、传染性疾病人员或不能坚持考聘岗位正常工作的;
5、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6、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人员的;
7、经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的。
九、聘用
1、 经考试、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对象,并由县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人民政府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及政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反映的,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依次选岗,分数并列时抽签选岗,职位末尾分数并列时重新考试,不超编进人。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按职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和增员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经人社部门鉴证。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准调离原聘用单位。
2、聘用人员由各招聘单位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全部纳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由县财政统一拨付工资,新聘人员的社会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新聘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考 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若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 考试聘用资格。
附:《威宁自治县公开考聘小学教师职位一览表》
威宁自治县2010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O一O年十一月十六日
威宁县公开考聘小学教师职位一览表 | ||||||
单位 |
职位名称 |
职位简介 |
招考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它报考条件 |
威宁县各乡镇小学 |
小学教师 |
从事小学教育 |
80 |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 |
英语 |
|
威宁县各乡镇小学 |
小学教师 |
从事小学教育 |
20 |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 |
生物 |
|
威宁县各乡镇小学 |
小学教师 |
从事小学教育 |
20 |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 |
化学 |
|
威宁县各乡镇小学 |
小学教师 |
从事小学教育 |
20 |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 |
物理 |
|
威宁县各乡镇小学 |
小学教师 |
从事小学教育 |
20 |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 |
科学教育 |
|
威宁县各乡镇小学 |
小学教师 |
从事小学教育 |
15 |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 |
语文 |
|
威宁县各乡镇小学 |
小学教师 |
从事小学教育 |
20 |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 |
思想政治教育 |
|
威宁县各乡镇小学 |
小学教师 |
从事小学教育 |
10 |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 |
经济 |
|
威宁县各乡镇小学 |
小学教师 |
从事小学教育 |
10 |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 |
数学 |
|
威宁县各乡镇小学 |
小学教师 |
从事小学教育 |
25 |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 |
历史 |
|
威宁县各乡镇小学 |
小学教师 |
从事小学教育 |
30 |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 |
地理 |
|
威宁县各乡镇小学 |
小学教师 |
从事小学教育 |
30 |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 |
音乐 |
|
威宁县各乡镇小学 |
小学教师 |
从事小学教育 |
30 |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 |
美术 |
|
威宁县各乡镇小学 |
小学教师 |
从事小学教育 |
30 |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 |
体育 |
|
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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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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