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数学、物理、化学学科笔试内容为解题;英语、语文、历史、政治学科笔试内容为学科素养。笔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三)面试。按录用岗位指标数的2倍进入面试,形式分上课和结构化面试二种。
1.上课,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30%计入总成绩。
2.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30%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在网上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可以递补(但各学科只能按总成绩往后递补一名)。体检时间、地点在网上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四)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为被考核对象,主要考察被考核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对在招聘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参与邪教组织,或受过各类行政(党、团)处分、刑事(治安)处罚的,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五)录用。
1.考核合格者为拟录用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应聘者与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派遣报到后,办理录用手续。
2.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造成招聘职位不足或空缺不再递补。
3.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11年8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4.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二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5.新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6.新录用人员实行五年服务期制度,服务期内不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电话:0574--86784439、86781911,联系人:薛老师,贺老师
北仑区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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