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作程序
(一)报名
报名对象均到所在乡镇(中心学校)、市直学校报名。
1、考生持如下“五证”按规定时间报名: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为A4纸,下同);
②第一学历、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当地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合格证明原件;
⑤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证明原件。
上交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登记彩照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报名费200元。
2、受理报名单位严格按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审,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报考科目登记,并编写报名号。报名号为7位,左起第1、2位为10,第3、4位为单位代码,第5、6、7位为本单位考生报名的流水号。
3、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中心学校)、市直学校将考生报名情况汇总后,填写《报名汇总表》用Excel(电子表格)录入,按报考学科、顺序排列打印,在规定时间持考生“五证”(不含身份证原件)、《报名登记表》、纸质《报名汇总表》和软盘(U盘)到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报名。
4、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中心学校)、市直学校综合专干(政工员)在规定的时间带领考生(考生持身份证)到市教师进修学校参加资格复审、照相。
(二)考试
考生从开考学科中选择一科报考,每人只考一科。考试(笔试)时间为2010年12月18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考试命题说明及有关考务表册由市教育局制定下发。
(三)聘用
1、确定拟聘人员
本次招考聘用制国家教师,计划聘用50人。聘用方法为:根据各学科的招聘名额,按考分从高到低择优聘取。
2、发布公示信息
将拟聘人员情况在天门人社网、天门教育信息网等媒体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3、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反馈无异议后,市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为合格人员办理编制、人事代理、工资等相关手续。2011年8月,市教育局根据招考结果统一安排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充实缺编乡镇农村教师队伍,并在农村小学、幼儿园工作10年以上。
七、日程安排
11月10日—20日考生报名,资格审查;
12月18日考试;
12月底前办理招聘手续。
八、工作纪律要求
1、招聘国家教师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编办负责核定拟聘人员的编制;市人社局负责为拟聘人员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市教育局负责报名、考试、聘用等相关工作;市财政局按有关规定划拨聘用人员工资;市公安局负责考试过程的安全保卫工作及为考转人员办理户口手续;市监察局负责对考试聘用过程进行监督。
2、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中心学校)教育干事(校长)、市直学校校长为本地(本单位)招聘国家教师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综合专干(分管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要严格按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认真做好各项具体工作,要按时带队把考生领入考室,教育考生严守考纪考规。凡出现代考的乡镇(学校),给予教育干事(校长)行政记过处分,给予综合专干(分管副校长)降工资一级、调离岗位的处分。考生请人代考的,按人事考试有关规定处理,并一律作为不合格教师解聘。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