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2010年12月15日9:00-12月18日16:00
考生携带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专业技术证明材料到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主楼1003室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学院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材料,对照招聘计划,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最终参加考核的人选。每个岗位原则上应确定3个以上参加考核人选。
3.考核
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和试讲考核。考核评价实行量化打分制,满分100分(面试30分,试讲70分)。每个用人单位的面试和试讲考核工作原则上集中进行,课程试讲原则上要求30分钟。面试和试讲结束后由考核专家组进行现场打分,现场合议,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初步聘用意见。
4.复审、公示
(1)对拟聘人员,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2)复审通过人员,报学院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5.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录用人员体检,体检合格方能上岗工作。
6.聘用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
六、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监督电话:0451-53622806(省纪检委驻省建设厅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申老师\贺老师
联系电话:0451?85915599\85915717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学院路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150025
七、本方案由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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